通知公告

南湖革命纪念馆——浙江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关于2026年度革命文物自主知识体系构建重大项目申报通知

时间:2026-04-08 来源:南湖革命纪念馆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充分挖掘革命文物的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推动革命文物保护与利用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国家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平台南湖革命纪念馆--浙江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决定设立2026年度革命文物自主知识体系构建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革命文物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2.革命文物的叙事与传播研究

3.革命文物融入大思政课建设研究

4.数智技术赋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研究

5.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研究的馆校协同机制研究

申请人可参考以上方向,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基础确定项目主题,拟定研究计划和内容。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需为高校、科研机构、革命纪念馆等单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能力且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

2.项目成果标注南湖革命纪念馆--浙江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课题名称及编号”。

3.立项项目负责人须在南湖革命纪念馆--浙江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主讲一次工作坊报告或学术报告。

4.项目申报人须明确承诺研究成果,承诺成果应包括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承诺成果情况作为项目立项评审、中期考核、结项鉴定评价指标。

5.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3年,课题组认为已达到项目结题要求的,可以申请提前结项。

6.鼓励专家牵头或联合设计设若干子项目的重大项目群。重大项目群设5个左右有清晰逻辑关系的子项目,子项目承诺成果应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重大项目群以产出系列高水平学术论文与学术专著为目标。

三、经费及成果出版

1.重大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项;重大项目群每个子项目均按单个重大项目立项、资助和管理。

2.经费拨付:评审立项后拨付30%经费,两年后中期考核通过的,拨付30%经费;结项考核一般、拨付35%(达到申报承诺成果数量要求、质量一般),结项考核良好、拨付40%(达到申报承诺成果数量要求、质量较好),优秀45%(达到或超过申报承诺成果数量要求、质量高);中期考核不通过或结项不通过者,终止项目并不再拨付其余经费)。

3.课题结项鉴定良好及以上的,学术专著由课题招标方按学术丛书形式统一组织出版、标明中心研究成果,经费由招标方支付;著作作者及署单位根据课题实际完成人标注。

四、申报安排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中心《重大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在2026年5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交至南湖革命纪念馆--浙江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办公室(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成均苑2幢311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ZJUgmww@163.com(邮件主题:课题申报+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

2.协同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后将在网上进行公布。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075320

联系邮箱:ZJUgmww@163.com

 

                        南湖革命纪念馆--浙江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

附件:重大项目申报书.docx